台灣專利保護年限: 

台灣專利 

專利種類 

發明

新型

新式樣

申請資格 

發明人或其受讓人

權利期限 

申請日起20

申請日起10

申請日起12

年費(維持費) 

核准後每年繳納

核准後每年繳納

核准後每年繳納

國際優先權主張

第一申請案之申請日起12個月內

第一申請案之申請日起12個月內

第一申請案之申請日起6個月內

申請程序

實審制

形式制

實審制

注意事項

1.專利之侵害已無刑事責任。
2.發明採早期公開制。
3.
93.07.01新專利法施行後,新型專利改採形式審查,專利期限為十年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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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阿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